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州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2月下旬至2023年4月底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2个固定意见箱:分别设在州林草局机关办公楼楼门入口处及州林草局院内原林技中心办公楼楼门入口处 。
二、设专门电子邮箱:2593768377@qq.com
三、设专门值班电话:18109415799
受理时间:8:00--20:00。
四、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4月30日。
十三届州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2023年3月2日